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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村耕地撂荒的调查及建议

日期:2015-03-09 17:03:33

近年来,我市农村耕地撂荒现象十分突出并有加剧趋势,在一些县区,特别是一些边远农村山区,撂荒面积高达30-40%,同时正逐渐由季节性撂荒向常年撂荒转变。在我市人均耕地面积仅0.75亩的情况下,若任其发展,将严重影响我市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

一、农村耕地撂荒形成的主要原因

1、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耕地条件差,影响农户耕种积极性。内江属典型的川中丘陵区地貌,主要地形区海拔300500米,在这种地貌区河网发育差,土壤展现不足。耕地特点是:平地少、山地多、比较破碎,难利用、利用效率低。由于历史和经济等因素,普遍道路基础较差,硬化率低,如东兴区,村社公路里程2500余公里,但硬化道路仅800余公里,多数村组道路泥泞,杂草丛生,连人行走都困难,田间道路坎高、狭窄,大多没有农机下田坡道。由于土地零星分散管理不便,耕作难度大,再加上一些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农户耕种人工投入大、成本高,农民干脆弃种,造成耕地撂荒。

2、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短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转向城市、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造成农村劳动力严重匮乏。2009年全市转移人数110.44万人,到2013年,转移人口为129.20万人,增加18.76万人,增长16.99%,平均每年增长4.2%。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男劳动力占65.7%,女性劳动力占34.3%,其中2140岁的青壮年劳动力占63%1620岁占12.3%4045岁占10.6%。因此农村留守劳动力老弱现象十分突出,在家的多数为老人、妇女和儿童,无法胜任强度较大的农业生产活动,农业生产用工紧张。劳动力的严重短缺也造成了用工价格大幅提高,以资中县为例,农村请一个劳动力一天的价格在100元左右,在农忙季节,平均一亩地就增加了30-40元的成本,这也使得很多劳动力不够的农户,干脆实行粗放种植或不种,大大降低了土地的使用率。

3、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种植业比较效益不高。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农业税并不断加大农业投入,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仍不高,原因在于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低,农药、化肥、机械等农资产品价格上涨,耕种成本不降反升,农业生产的实际收益低下。我市同全国一样,农民人均收入虽然有显著提高,但不是来自于农业,而是来自于其他收益较高的行业。我们在调研中发现,2014年上半年种粮平均生产成本上涨27.9%,其中,农资上涨24.2%、生产服务费用上涨29.5%、人工费用普遍上涨30%左右。通过对水稻和小麦亩平效益比较表明:按水稻每亩产500公斤,市场销售价2.7/公斤计算,每亩水稻毛收入为1350元,小麦每亩均产300公斤,市场销售均价2.5/公斤计算,每亩小麦毛收入为750元,如果土地成本不计算在内,加上一年的种粮补贴165.8元 ,每亩粮食的综合收益也仅为2265.8元,扣除2493元的生产成本,每亩仍亏227.2元。“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的现状,使耕地撂荒现象更加严重。

4、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力。很多农户举家外出务工,宁肯将土地撂荒也不找人代耕种,也不愿意将土地使用权交还村民小组安排生产,集体又不能收回,造成耕地浪费。种粮大户要从承包者手中获得耕地使用权,必须向一家一户的承包人租地耕种,有的种粮大户虽是免费“借”地种粮,但不具有合格的土地经营权,其发展受到制约。如东兴区平坦乡万丰农机合作社向农户租了70亩地,每亩每年须支付300斤黄谷“地租”,石子镇租用农户耕地须向农户按800/亩黄谷,并在合同中规定,国家种粮直补等须归原承包人所有,这为种粮大户带来了极大的成本压力。而现行粮食直补政策是按土地面积发放补贴,直补款是通过“一本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虽然国家规定粮食主产省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然而在具体实施中,我省基本上都是按农户土地面积给予补贴,导致农户无论种不种粮食,只要有地就有直补款,于是对承包耕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都不愿意将土地用来流转。

二、解决耕地撂荒的几点建议

1、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以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可考虑发展入股流转、托管流转等多种流转方式,搭建产权交易平台,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现有土地流转机制,在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原则下,采取转包、转让、入股等方式,使撂荒耕地集中到愿意种田的农业大户。条件具备时,可推行“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对常年土地撂荒达一定年限,通知撂荒农户耕种无果情况下,建议由村集体讨论并多数通过后,撂荒土地转由其他种植户耕种,同一村社农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也可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允许农户以互换形式调换土地,使分散、过小的土地连片集中经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集中连片经营农村土地,并给予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优惠措施。在土地流转和农产品加工等环节中,一定要重视保护农户利益。

    2、加大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通过改善农业田间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切实搞好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力度,特别是投入资金对山坪塘、石河堰、机耕道、渠道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整治,保证农业生产遇旱能灌,遇涝能排,提高耕地质量。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现代农业机械化耕作程度,探索农业机械化在平坝、丘区、山坡等不同耕地条件下的实施路径,探讨政府补贴与农民自购的结合程度与方式,将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作为解放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重要支持力量,以中小型、多功能复合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为重点,加大投入,以期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营规模水平,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农民的种粮收益。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防御,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监测,做好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不断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农业自然风险,增强农业的稳定性。

3、发展特色农业,增强耕地实用性。充分发挥丘陵、山区地域资源优势,提高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综合经济效益,培育农民增收新领域,避免农民因为种地成本高,收入低而撂荒耕地现象。当前重点应集中在促进丘陵地区从粮食为主的单一结构向粮、经、饲、林 (草)等多元结构转变,逐步提高优质粮油、优质畜禽、优质水产品和专用农产品比重,实现通用型品种结构向专用型品种结构转变并加强特色农产品的市场营销。

4、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和机制。加大粮食补贴投入,将补贴向种植大户倾斜。整合现行粮食直补、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等资金,改为“种粮补贴”,以提高补贴实效。对补贴对象明确规定为“粮农”,而不是承包土地的农民,保证粮食补贴能够发放到真正种粮人手中。条件成熟后,可实行以种的粮食产量或销售量为依据进行补贴。

5加大对农民培训力度,鼓励农民返乡创业就近就业。政府出台农民培训政策措施,开展对新型农民培训。可根据优势产业和本地企业急需工种,有针对性地以实用技术培训农民,拓宽农民的就业范围;同时组织农业专家现代农业技术下乡,提高农民耕作技术。农业、人社等部门可通过电视、报纸、村务公开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机补贴、配方施肥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增强农民保护和爱惜耕地的自觉性,并积极为农民发布企业的用工信息,引导农民就近打工、回乡创业。